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2]29号)文件, 并结合我系具体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拟定以下办法作为我系评选优秀研究生和评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的实施方案,下发给各年级。
一、成立电信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主任:刘文予
委员:王殊、周群伟、刘思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
1、 本年度的参评对象是12级、11级硕士生和10级,11级,12级博士生,13级硕士和博士新生不参评。13级博士新生中的硕博连读生可回原11级或12级硕士班级参评;
2、 班长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奖学金初评工作;
3、 提出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文件所提出的评定条件,由班级同学监督,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4、 每人最多可获一个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或一个知行奖学金或一个学科贡献奖,杜绝一人多奖的情况。并且获奖总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获校级三标、十佳才艺等荣誉除外);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金。知行奖学金和学科贡献奖有每项1000元的奖金。
5、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范围仅限于:系研会学生干部,各班班长,各中心学生支部书记,党建助理、辅导员德育助理。
三、名额分配原则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各班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和重要时间
1、 10月9日,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召开班长大会公开,根据各班人数平均分配名额。
2、 10月9日—10月10日,申请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表格,用黑色水性笔填写或打印。
3、 10月10日—10月13日,各班长召开班级大会,通知全体同学到场进行公开投票评选。
4、 10月14日,各班级把评选结果报给电信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定。
5、 10月14日—10月16日,在系主页上公布3天,无任何异议后,请评上的同学到hub系统中的奖学金系统登录,审核自己的个人信息,卡号和填报所获得的奖项。
6、 10月17日上报学校,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该评定细则的解释权属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电信系奖学金评定小组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