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系课程设计实施办法

Author:教务科Time:2013-05-30Hits:

一、 课程设计目的

硬件课程设计和软件课程设计是学生必修的两个实践性教学环节。硬件课程设计应使学生较系统地完成电子系统设计从选题、方案论证、电路设计、电路实现、装配调试、系统测试、总结报告等基本过程,加深对模拟电路、数字逻辑电路、通信电子电路、微机原理等相关课程理论知识的分析理解。软件课程设计应使学生较系统地完成软件系统设计从选题、系统需求分析、概要设计、算法设计、代码编写、调试测试、总结报告等基本过程,加深对C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等相关课程理论知识的分析理解。通过实践引导学生把原理分析与工程设计结合,掌握硬软件系统设计的基本方法和一般规则,提高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固的基础。

二、 选题

1.确定题目

硬(软)件课程设计题目分为两类:一类是标准题,由硬件类课程组和软件类课程组分别进行征集初选,硬件类课程组由电子线路设计测试实验、微机原理与微机原理实验课程组作召集单位,软件类课程组由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课程组作召集单位,初选后的题目由系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标准题目数量硬软件课设各15道左右,每年适当更换。另一类题目为教师自选题,全系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均可依据自身科研、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等条件需求,参照标准题目的格式方案给出题目,该类题目每年更换,每个教师可报硬软件课设自选题各2 题,并通过教学委员会审核。

设置自选题是便于有急需的教师与特长学生互选,该类选题总数硬软件各不超过10题,如申报量大,由各中心进行初选后限量报教学委员会。

2.指导教师

全系每名教师均可在硬件类或/和软件类标准题中各选择1~2题,向负责课程组组长申请成为该题目的课程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标准题必须事先备课,确保能熟练指导学生,课程组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核。每个标准题至少要有一个指导教师。自选题由出题教师作指导。所有审核通过的题目及其指导教师在系内本科教学网向学生公布。指导标准题的教师可以同时指导自选题,原则上每教师每学期指导标准题和自选题合计不超过3题。

3.学生选题

学生在公布的题中通过自行选择、师生双向选择或系内调配,确定本人课程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

4.选题限制

对标准题,每题最多申请学生数为30*指导教师人数,即每名教师在同一标准题内指导学生不超过30名,以学生选题先后为序,额满即止。

对自选题,原则上每题不超过5名学生,学生与教师双向选择。

申报硬件类自选题的学生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1)已修硬件类必修课程成绩(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微机原理、微机原理实验、通信电子线路、电子线路设计测试实验六门课程)均不低于80分;2)获得过校级以上硬件类竞赛奖励。

申报软件类自选题的学生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1)已修软件类必修课程成绩(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三门课程)均不低于80分;2)获得过校级以上软件类竞赛奖励。

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在系教务科备案,不得随意更改。

三、 设计

1.时间

软件课程设计在3年级上学期进行,硬件课程设计在3年级下学期进行,均实施一学期开放。在开课第一周可由负责课程组集中安排4学时的理论讲座,内容为设计方法、规范、工具、报告文档整理等。

2.条件

硬件课程设计标准题所需要的元器件材料,由实验中心集中采购。自选题所需的特殊元器件材料,原则上由出题教师自行解决,通用元器件可与实验中心协商。所需场地、计算机和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为相应课程设计安排开放时间,同时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入各研究中心实验室。

3.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在课程设计内容上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规定应完成的报告、硬件制作、软件编码等,负责指导学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四、 完成

1.学生提交设计实物及报告阶段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设计内容,硬件课设以报告和实物参加课程考核,软件课设以报告和软件运行系统参加课程考核,

2.考核评分

标准题由相应类课程组统一制定考核标准;自选题由指导教师自拟标准。

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报告,并对所指导学生提交的硬件实物或软件系统进行测试。有条件或必要时可以组织学生作报告交流。

考核根据设计任务完成质量(测试结果与报告)以及创新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为优、良、中、通过、不通过五个等级。优秀成绩不超过20%,优、良成绩合计不超过60%。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有关硬(软)件类学科竞赛,取得校级(含)以上奖励(以证书或竞赛组织单位的书面证明为据),该硬(软)件课设成绩可评为“优”;未获奖的参赛学生视其在竞赛中的表现(以竞赛组织单位的书面证明为据),给予“通过”以上成绩。参加竞赛学生的成绩考核不占上述优秀比例。

系里组织专门小组对学生完成情况和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抽查。

3.资料归档

学生的课程设计报告由指导老师收齐交资料室归档。

特别优秀作品由系资料室保留。

其它设计实物,开发装置和可回收的元器件由实验中心回收。

五、 指导教师工作量及奖励

指导教师按指导学生人数(以上交到系里的学生报告及评分为准)计教学工作量。记分标准为每学生1.5分,每自选题另加课题准备工作量6分。

集中讲座开课教师按教学时数和学生人数计必修课程教学工作量。

为鼓励教师精心指导,在成绩为优的硬软件课设作品中各评10个特别奖。候选作品由老师或学生申报,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系里对每个特别奖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与500~2000元的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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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