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根据中央纪委坚守重要年节假期的要求和湖北省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鄂纪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针对端午等节庆假日,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纪党规意识。明确纪律“红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明纪律
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节俭、文明过节。
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联谊等活动;严禁违规开支工会经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带彩”娱乐。
三、强化问责
省纪委拟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活动,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学校将紧抓作风建设,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为营造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举报电子邮箱:jwjbgs@hust.edu.cn
学校举报电话:87542001(朱老师)
附:《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鄂纪办发〔2016〕3号)
纪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