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1号)文件, 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拟定以下办法作为我院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实施方案,下发给毕业生。
一、成立电信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主任:黄晓庆、郑小建
委员:刘文予、李小猛、刘思
二、评定办法
1.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奖学金初评工作;
2. 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文件所提出的评定条件,由班级同学监督,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是2018年6月毕业的13级直博生、14级博士生、15级博士生,和18年6月毕业的15级、16级硕士生。不在资助范围内的同学不能参评。
4. 工作签到上海的同学优先考虑。
5. 研究生期间有课程不及格的不能参评,毁约的同学不能参评。
三、名额分配原则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各班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四、评定程序和重要时间
1. 4月13日,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召开班长大会公开,根据各班人数平均分配名额。
2. 4月13日,研究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在本附件中下载申请表;
3. 4月14日—4月15日,各班长召开班级大会,通知全体同学到场进行公开评选。
4. 4月16日,各班级把评选结果报给电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定。
5. 4月17日-4月19日,院内公布,无任何异议后,请评上的同学到研究生系统http://gs.hust.edu.cn统登录,填报所获得的奖项。
6. 4月20日上报学校,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该评定细作的解释权属电信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