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2017年10月份将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电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组长:刘文予
组员:王殊、夏天、蒋洪波、马洪、文灏、黑晓军、桂良启、刘思、王玲
二、评定范围与条件
1.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2.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2017年9月开始学业奖学金不再资助2014级(直博生除外)及以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4. 2013级-2014级直博和2015级-2017级所有满足参评条件的博士都享受全奖。
5. 委培生、全非日制研究生、特批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6.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 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 有成绩不及格;
8)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 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学业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1. 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3. 以系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获奖名单由导师和所在系决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
1. 由各导师和所在系决定奖学金最后名单,并由系主任整合该中心结果后在10月20日前上报奖学金评定小组审定,结果公示3天后上报研究生院;
2. 各系评选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
3. 结果公示时间:10月20—23日公布在学院主页上;
4. 将最终确定的名单于10月23日上报研究生院。
5. 10月10日,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研究生系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10月23日学院审核学生的奖学金等级之后,学生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工组盖章。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6. 10月23日,请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登陆研究生系统,在系统上与所在院(系、所)确认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三),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请同学们确认以下信息,依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申请退学或被退学者应退还已经获得的全部学业奖学金。退博转硕者,需退还按照博士期间累计获得的全部学业奖学金。退博转硕成为硕士研究生,仍在硕士资助年限内可参与硕士奖学金评定。院系管理员登陆研究生系统确认学生提交的协议后,学业奖学金资助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无效。
五、该评定细则的解释权属电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电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2017年10月4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申请操作手册.doc